Friday, July 2, 2010

道德經-老子 (Prologue)

道可道,非常道。名可名,非 常名。 "道可道,非常道。名可名, 非常名。"这十二个字,是老 子《道德经》九九八十一章的 第一章的开头句,也是道经的 总纲。它的意思是可以用语言 表述的"道",它不是永恒的 道;可以用语言说出 的"名",它就不是永恒的 名。也可以更进一步理解为, 道路是可以行走的,却不是平 常人所走的道路;名是可以求 得的,却不是平常人所追求的 名。 老子著道德篇,旨在向世人指 明可以免祸于身、免祸于社会 的圣人之道。"可道"之 道、"可名"之名是圣人所行 之道、所求之名,非常人所行 之道、所求之名。人生之道无 非是追求自由、幸福、健康、 长寿之道,同一条人生道路, 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走法,一 是走圣人之道,也就是顺其自 然,返朴归真之道。一是走常 人之道,也就是追求外在的名 利之道。不同的道路,必然造 就不同的人生和社会。前贤解 老,开篇即陷入道不可言说 论,这就为打开老子道的大门 设置了障碍。 "道",是老子首创的含有深 刻哲理意义的概念。道的本意 是"道路"的意思,引申为万 物运动变化所依循的秩序、方 法和规则。除此以外,老 子"道"的哲学概念还有以下 内容:一、道体,即"道之为 物",是只有心灵才可以认识 的客观实在,标志着宇宙万物 的本原。道体的本质 是"小",是可以为心灵所认 识的,其前提条件是修德,即 必须使自我意识合乎自然法 则。二、道性,即由道体所体 现出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客观规律,标志着世界万物之 所以发生、发展、转化、灭亡 的根本法则。道性是客观的, 其客观性是由道体的物质性所 决定的。对道性的把握,决定 于修道者的悟性也即理性思 维。道的境界越深,悟性越 高;悟性越高,识道的能力越 强。所谓修德悟道,就是强 调"修"、"悟"二字,修是 修正,是要不断地扬弃自我不 符合客观规律的思想意识;悟 是体悟,是要把直觉思维寓于 理性思维之中,只有理性思维 或者只有直觉思维都不可能获 得真理。宗教源于直觉思维, 唯物论源于理性思维,而老子 的道德论是直觉思维与理性思 维相结合的产物——识道是直 觉思维,修德是理性思维。 三、道境,即识道者通过反思 默修所进入的忘却自我、没有 烦恼、逍遥无碍的灵明境界。 "道可道,非常道。"前一 个"道"同于后一个"道", 都是名词"道路"的意思,但 前一个"道"特指圣人之道。 中间的"道",是名词用作动 词,为"行走"的意思。"常 道",指没有体道的平常人行 走的道路,也即追求外在的名 利之道。 "名可名,非常名。"前一 个"名"是指沿圣人之道行走 所得到的名也即"朴"之名 (二十五章);中间 的"名",是名词用作动词, 即"求得"、"占有"的意 思;后面的"名",指功利之 名。"常名",指常人所追求 的名也即功利之名。圣人内 求,所得之名,虽虚而实;常 人外求,所得之名,虽实而 虚。首章开宗明义,确立了道 的哲学概念,并向世人说明: 人类的康庄大道不是常人之道 而是圣人之道,人生的意义也 不应是追求外在的名利而是追 求内在的真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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